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218260000

「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6-06-09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擬修正《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針對酒後及毒品駕駛肇事致人死傷的刑責進行加重,以加強嚇阻效果;現行法規在基本刑度、累犯處罰及致死傷加重規範上仍有不足。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提高公共安全與人民生命保護,降低酒駕及毒駕肇事的風險;解決現行法規對酒駕及毒駕嚇阻效果不佳的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酒後及毒品駕駛肇事者、司法人、以及所有道路使用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加重刑責能有效嚇阻酒駕及毒駕行為、提高公共安全;疑慮:刑責加重可能引發司法人力資源不足、對駕駛人權益造成過大限制等問題。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應注意各方意見,審慎評估修正草案的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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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026-06-05,2026-06-0
交付審查2026-06-05,2026-06-0

案由

本院委員張智倫、蘇清泉等16人,有鑑於近來,酒後及施用毒品後駕駛車輛肇事、致人死傷之重大事故屢見不鮮,民眾亦備受此類犯罪行為之威脅。現行《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雖設有刑責,惟在基本刑度、累犯處罰及致死傷之加重規範上,仍難以形成實質嚇阻效果。毒駕與酒駕本質上已非單純交通違規,而是交織公共安全、毒品治理與司法政策之重大議題。為貫徹「毒、酒駕零容忍」之目的,實有必要全面檢討並加重其刑責強度,提升對公共安全與人民生命之保護,爰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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