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215570000

「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第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審查完畢
最新進度
2026-06-18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由陳培瑜等二十位委員提出,修正刑法施行法第八條之二,新增第二項以配合刑法第八十條(性侵害未成年被害人追訴時效)修正,明定新舊法的適用方式。屬銜接性的過渡規定。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使刑法第八十條修正後的新舊法適用更明確,減少實務適用上的爭議。
主要影響對象
受刑法第八十條修正影響的性侵害案件當事人與司法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於刑法施行法第八條之二新增第二項,明定刑法第八十條修正後新舊法適用之處理方式。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使新舊法適用明確化、配合本體修正;疑慮:過渡規定如何適用於修法前既有案件,涉及溯及與信賴問題仍待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施行法是本體修法的配套,宜與對應的刑法第八十條版本一併檢視。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026-05-22,2026-05-2
交付審查2026-05-22,2026-05-2
委員會審查2026-06-11
委員會發文2026-06-18

案由

本院委員陳培瑜等20人,有鑑於現行《中華民國刑法》對於性侵害犯罪未成年被害人救濟權益保障不周,提出「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增訂於性侵害未成年被害人未滿二十歲前之時間不計入追訴權時效。為配合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條之修正,使新舊法適用明確化,爰擬具「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第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第八條之二新增第二項,明定刑法第八十條修正後新舊法適用之處理方式。

提案人

連署人(19)

相關文件

關係文書PDF下載 ›關係文書DOC下載 ›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中華民國刑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

「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及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五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十五條之二、第三百十九條之一及第三百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