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交通部觀光局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因應政府組織改造,交通部觀光局已改制為交通部觀光署,提案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廢止已無依據的「交通部觀光局組織條例」。屬配合組改的法規清理案。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使法制與現行機關名稱一致,避免廢止舊法漏未處理造成的法規重疊或適用混淆。
主要影響對象
交通部觀光署及其業務相關的法規適用,對一般民眾為間接影響。
修正了哪些條文
廢止整部「交通部觀光局組織條例」,非條文文字修改。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機關已改制,舊組織條例應依法廢止以維法制明確;疑慮:本案性質單純,公開資料中未見明顯反對論點。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組改後常有一批舊組織條例待廢止,可一併觀察相關機關的法規清理進度。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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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2026-05-15,2026-05-1
交付審查2026-05-15,2026-05-1
案由
本院委員林倩綺等24人,鑒於政府組織調整,原交通部觀光局改制為交通部觀光署,原「交通部觀光局組織條例」應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處理,擬廢止「交通部觀光局組織條例」。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23)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交通部觀光局組織條例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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