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因應政府組織改造,交通部觀光局已改制為交通部觀光署,提案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廢止已無依據的「交通部觀光局組織條例」。屬配合組改的法規清理案。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使法制與現行機關名稱一致,避免廢止舊法漏未處理造成的法規重疊或適用混淆。
主要影響對象
交通部觀光署及其業務相關的法規適用,對一般民眾為間接影響。
修正了哪些條文
廢止整部「交通部觀光局組織條例」,非條文文字修改。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機關已改制,舊組織條例應依法廢止以維法制明確;疑慮:本案性質單純,公開資料中未見明顯反對論點。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組改後常有一批舊組織條例待廢止,可一併觀察相關機關的法規清理進度。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