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交通部觀光局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廢止交通部觀光局組織條例。因行政院已於2023年完成組織調整,交通部觀光局於2023年9月15日改制為觀光署並有新法律依據,原組織條例已無適用必要,爰配合廢止以使法制與現況相符。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清理已無實益的舊組織法規,使法制與現行觀光署組織架構一致,屬配合改制的法制整理。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交通部觀光署及援引原組織條例的相關行政事務。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機關已改制為觀光署、舊法已無適用必要,廢止可使法制與現況相符;疑慮:屬技術性法規清理,公開討論中爭點較少。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此類廢止案多屬組織改造收尾,可一併查看觀光署組織法的內容。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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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2024-03-29,2024-04-0
交付審查2024-03-29,2024-04-0
案由
本院委員陳素月、邱志偉、陳冠廷等17人,為落實行政組織改革,精簡政府組織,行政院已於2023年8月至9月間完成行政組織調整法制作業,交通部觀光局已於2023年9月15日改制為觀光署,並有新法律依據,舊組織法律已無適用之必要,為使法制程序與現實情況相符,擬廢止「交通部觀光局組織條例」。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4)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交通部觀光局組織條例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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