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提案目的在消除國人與外國人就業時各種形式的歧視,強化求職者、員工及在我國工作外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使相關規範更明確。提案僅列明方向,未附詳細逐條說明。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望強化反就業歧視的規範,提升求職者、在職員工與在台外國工作者的就業安全與權益保障。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求職者、在職員工、在我國工作的外國人,以及雇主與勞動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詳見原文說明(提案僅敘明修正方向,未提供逐條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消除就業歧視、與國際人權標準接軌、保障在台外國工作者權益;疑慮:因缺乏逐條說明,實際規範範圍與對雇主的影響待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案目前無逐條說明,國會雷達建議待委員會釋出條文對照表後再評估具體變動。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6-05-08,2026-05-1
交付審查2026-05-08,2026-05-1
案由
本院委員林思銘、廖偉翔等20人,鑑於消除國人或國際人士就業時,各種形式或條件之歧視,以強化對求職人、員工及在我國境內工作外國人合法權益之保障,爰擬具「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使相關之規範更為明確,保障與提升所有求職與執業員工之安全與就業權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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