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增訂第四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增訂第四十五條之一,讓涉及重大交通違規(如酒駕、毒駕)的駕駛人,在一定期間內投保強制險時得依法加收保費。提案說明引用2025年酒駕、毒駕移送件數上升的統計,主張高風險駕駛人應承擔較高保費,避免守法駕駛人替其分攤風險成本。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對長期守法、無重大違規紀錄的駕駛人而言,可能減輕共同分攤高風險者風險成本的壓力;亦回應交通安全團體對遏止酒駕、毒駕的訴求。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有重大交通違規(如酒駕、毒駕)紀錄的駕駛人,以及一般投保強制險的車主與產險業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增訂第四十五條之一,建立對一定期間內涉及重大交通違規駕駛人投保強制險時得加收保費的法律依據;具體加收方式與標準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可讓高風險駕駛人承擔較高成本、減輕守法者負擔、強化嚇阻違規誘因;疑慮:強制險本質為保障第三人受害者,以保費加收作為違規懲罰是否適當、可能與既有罰則重複,且費率設計與認定標準須避免爭議。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可留意後續審查中對「重大違規」定義與加費比例的討論,這些細節將決定實際影響範圍。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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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2026-05-08,2026-05-1
交付審查2026-05-08,2026-05-1
案由
本院委員徐富癸等16人,為避免守法駕駛人替高風險、經常違規之駕駛人分攤風險成本,駕駛人涉及重大交通違規,於一定期間內投保強制險時,得依法加收保費,爰擬具「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增訂第四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根據警方統計,2025年毒駕移送超過8千6百件,相較2024年增加6千多件,而在酒駕方面,移送法辦件數3萬1千多人,相較去年同期2萬7千多人,增加3千6百多人,上升13%。光是酒駕就造成將近9千人死傷。這些高風險行為,不僅造成社會成本,也增加整體保險負擔。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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