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增訂第四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增訂第四十五條之一,立法理由為反映重大危險駕駛行為對強制險整體風險的影響,以衡平保險財務並維護公平正義。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針對重大危險駕駛行為設計相應機制,使其承擔較高風險成本,有助強制險財務衡平與用路公平。
主要影響對象
重大危險駕駛行為人、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與被害人,以及產險業者與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於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增訂第四十五條之一,針對重大危險駕駛行為設相關規定(具體內容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重大危險駕駛抬高整體風險,應反映於保險財務以維護公平與公序良俗;疑慮:相關機制須避免影響強制險保障被害人的基本目的,且加重駕駛人責任的範圍與認定須明確。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提醒:本案僅附立法理由,建議閱讀新增條文全文以確認對被害人受償權的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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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2026-04-10,2026-04-1
交付審查2026-04-10,2026-04-1
案由
本院委員林月琴、賴惠員、徐富癸、郭昱晴、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23人,為反映重大危險駕駛行為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整體風險所生之影響,衡平保險財務,並維護公平正義及社會公序良俗,爰擬具「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增訂第四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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