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學校法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依憲法增修條文及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保障原住民族民族教育權,本案制定《原住民族學校法》,目的在建構以族群文化與族語為核心、具教育自主治理的原住民族學校體系,保障原住民族學生的受教權與選擇權。提案未附具體條文文字。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建立原住民族學校的制度性法源,推動族語與文化傳承、教育自主治理,保障原住民族學生選擇符合其文化語言的教育。
主要影響對象
原住民族學生及家庭、原住民族地區學校與師資,以及主管原住民族教育的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制定《原住民族學校法草案》(新法),方向為建立以族群文化族語為核心、教育自主治理的原住民族學校體系;惟詳見原文說明,提案未列出具體條文文字。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落實憲法與國際宣言的民族教育權、文化族語傳承與教育自主;疑慮:與現行教育體系銜接、師資與經費配套、學歷與升學銜接的具體設計尚未公開。
政治雷達小叮嚀
這是新法草案,建議對照《原住民族教育法》與行政機關版本,了解學校體系如何與現行制度銜接。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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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內政兩委員會)2026-05-08,2026-05-1
交付審查2026-05-08,2026-05-1
案由
本院委員林倩綺等16人,鑒於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明定政府應依原住民族意願,保障其民族教育權,以發展原住民族教育文化;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第十四條亦揭示原住民族有權建立並掌管符合其文化與語言之教育體系。然我國現行教育制度仍以一般教育體系為主,對於原住民族文化傳承、族語發展及教育自主治理之制度性保障尚有不足。為落實原住民族教育權,建構以族群文化為核心之教育體系,保障原住民族學生之受教權與選擇權,並促進民族文化永續發展,爰擬具「原住民族學校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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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原住民族學校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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