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提案理由為配合已內國法化的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目的在與國際勞動權益規範接軌,保障求職人、員工及在台外國人的勞動權益。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主張可強化反就業歧視保障,使求職者、受僱者及外籍工作者的勞動權益更貼近國際標準。
主要影響對象
求職者、受僱員工、在台外國工作者及雇主與勞動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詳見原文說明(提案僅敘明修正方向,未提供逐條對照)。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落實反種族歧視公約、保障外籍與本國勞工權益、接軌國際;疑慮:具體條文與罰則設計、雇主行政負擔及執行認定方式仍待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涉及反歧視的修法重點常在定義與罰則,建議調閱完整條文對照表再判讀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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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6-04-17,2026-04-2
交付審查2026-04-17,2026-04-2
案由
本院委員林月琴等22人,鑒於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已內國法化,為與國際勞動權益規範充分接軌,並積極保障求職人、員工及在我國境內工作外國人之勞動權益,爰擬具「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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