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人指出近來頻傳律師於合法執行職務期間遭暴力威脅、辱罵等不法侵害,影響其獨立法律判斷與司法公正。本案在律師法增訂第三十五條之一及第三十五條之二,參酌醫療法等規定,建立警察協助排除滋擾及刑事保護機制,以保障律師執業尊嚴與人身安全。
能幫助到什麼
為依法執業律師遭遇無故滋擾、妨害時提供警察協助排除及刑事保護的明文依據,維護其人身安全與獨立執業。
主要影響對象
依法執行職務的律師、其當事人,以及協助排除滋擾的警察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增訂律師法第三十五條之一(律師執業遇無故滋擾妨害時警察應協助排除或制止)及第三十五條之二(參酌醫療法等增訂執業保護與刑事保護機制);細節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律師執業屢遭暴力威脅、應比照醫事人員等給予保護;疑慮:保護範圍與構成要件如何界定、避免過度限制當事人合理陳述等需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案參酌醫療法的醫事人員保護規定,可對照相關職業安全保護條文一起閱讀。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