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法增訂第三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於律師法增訂第三十五條之一,針對妨害律師執行職務及攻擊律師的行為明定刑責,並就致死亡或重傷情形加重處罰。提案理由是律師執業屢遭恐嚇、脅迫甚至暴力,現行刑法普通傷害、恐嚇及強制等罪名不足以對應。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建立律師執業安全的刑事保護機制,提案方認為有助保障律師人身安全、維護司法程序正常運作。
主要影響對象
律師、訴訟當事人與第三人、司法與檢警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增訂律師法第三十五條之一(本條新增),參酌醫療法第一百零六條、社會工作師法第三十九條之一及刑法妨害公務罪精神,明定妨害律師執行職務之刑責,並就致死亡或重傷加重處罰。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律師遭恐嚇暴力影響司法運作與法治信任,需專業安全刑事保護;疑慮:為特定職業增訂專屬加重刑責的衡平性,及構成要件認定是否明確以避免過度入罪。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案與同主旨的另一版律師法增訂案並行,建議對照刑度與要件一起看。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026-04-10,2026-04-1
交付審查2026-04-10,2026-04-1
案由
本院委員王鴻薇、廖偉翔等17人,鑑於近年屢有律師於執行職務時遭受恐嚇、脅迫,甚至暴力攻擊,不僅危及人身安全,也直接影響司法程序的正常運作與社會對法治的信任。律師在司法程序中肩負協助人民行使訴訟權、維護程序正義的重要角色,為提升律師人身安全、強化司法正常運作,對妨害律師職務及攻擊律師的行為應依法嚴懲,爰擬具「律師法增訂第三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本條新增。
二、鑑於現行刑法普通傷害、恐嚇及強制等罪名之不足,並參酌醫療法第一百零六條、社會工作師法第三十九條之一及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條妨害公務罪之立法精神,建立專業安全保護制度。
三、為建立律師執業安全之刑事保護機制,以確保人民訴訟權、維護司法制度運作,爰提案增訂條文。
四、為符合罪責相當原則並強化對重大侵害行為之嚇阻效果,爰明定因妨害律師執行職務而致其死亡或重傷之結果加重處罰規定。本條構成要件以「依法執行職務」及「足以妨害執行職務」為限縮要件,避免過度入罪。
提案人
連署人(15)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律師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