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第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修正刑法施行法第八條之二,配合刑法第八十條關於性侵害等罪追訴時效的修正,明確新舊法適用。立法理由與其他施行法配套版本相近。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使刑法第八十條時效修正在新舊案件間的適用更清楚,減少實務銜接爭議。
主要影響對象
受刑法第八十條時效修正影響的被害人與被告,以及司法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刑法施行法第八條之二,配合刑法第八十條修正明定新舊法適用(細部條項對照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配合刑法第八十條修正須有過渡適用規定以明確化新舊法;疑慮:新舊法銜接與不溯既往原則的關係須審慎處理。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提醒:此為刑法第八十條另一版本(4023)的配套施行條款,建議成對閱讀。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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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026-03-27,2026-03-3
交付審查2026-03-27,2026-03-3
委員會審查2026-04-13
委員會審查2026-06-11
委員會發文2026-06-18
案由
本院委員王美惠、徐富癸、賴惠員等17人,為配合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條,關於犯性侵害等罪者之追訴時效之修正,使新舊法適用明確化,爰擬具「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第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4)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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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法律:中華民國刑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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