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二條條文,旨在改變現行法律對跨境來台工作者的用語,由「外籍勞工」改為「移工」,以消除標籤化並促進勞動權益。該修正案希望藉此改善勞動者的處境,減少歧視和排擠現象。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跨境來台工作者減少身分標籤化的問題,促進勞動權益的保障。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跨境來台工作者及其相關權益保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二條條文,將「外籍勞工」改為「移工」。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修正案有助於促進勞動權益、減少歧視;疑慮:新用語可能需要社會大眾和政府部門的配合落實,否則可能流於形式。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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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6-03-20,2026-03-2
交付審查2026-03-20,2026-03-2
案由
本院委員黃仁等18人,鑒於全球化時代勞動者國籍對其所工作國家的影響限制逐漸消弭,我國現有法律對於跨境來台工作者之用語多為「外籍勞工」,偏重強調其國籍差異,並易產生標籤化,爰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全球化時代國境隔閡已逐漸式微,尤其在勞動者跨境工作上更為明顯,我國現行法律用語仍多使用「外籍勞工」,偏向強調勞動者國籍,使其身分容易遭受標籤化,亦使其較難融入工作國社會,橫生歧視、排擠等聯想。
二、參考聯合國《保護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員權利國際公約》,對於移徙工人的之用語為「Migrant Worker」更偏重勞動身分與人權保障,以「移工」取代「外籍勞工」,更能彰顯我國對於勞權的重視。
提案人
連署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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