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第七條之二及第七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草案擬修正《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第七條之二及第七條之三條文,主要是配合刑法修正案,調整無期徒刑受刑人假釋期間經撤銷假釋後的殘刑規定,以符合比例原則。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無期徒刑受刑人在假釋期間經撤銷假釋後,能有更明確的殘刑規定,解決法規適用上的爭議。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無期徒刑受刑人在假釋期間經撤銷假釋後的權益。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第七條之二及第七條之三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使無期徒刑受刑人假釋期間經撤銷假釋後的殘刑規定更符合比例原則;疑慮:新舊法規適用範圍的劃分可能造成爭議,影響受刑人權益。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應注意新舊法規適用範圍的劃分及對受刑人權益的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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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2026-03-13,2026-03-1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6-03-13,2026-03-1
案由
本院委員沈伯洋、莊瑞雄等17人,鑑於無期徒刑受刑人假釋期間經撤銷假釋後之殘刑規定不符比例原則,為配合刑法之修正,爰擬具「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第七條之二及第七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配合中華民國刑法修正第七十九條之一,並增訂第七十八條之一及第七十八條之二之規定,為使新舊法規適用明確,爰擬具本法第七條之二及第七條之三修正草案。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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