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第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草案旨在修正《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第八條之二,以配合《中華民國刑法》修正後的追訴權時效規定,確保新舊法律適用明確化。該修正案由委員王正旭等17人提出,旨在解決法律適用上的疑慮。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本草案,將有助於明確新舊法律的適用範圍,減少法律糾紛和爭議。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刑法適用相關案件的辦理和民眾權益。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第八條之二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修正草案有助於落實刑法修正案的意旨,確保法律適用的一致性;疑慮:部分人士擔心修正案可能造成法律溯及適用問題,影響民眾權益。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本草案時,應留意相關法律適用和配套措施的完善。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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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026-03-13,2026-03-1
交付審查2026-03-13,2026-03-1
委員會審查2026-04-13
委員會審查2026-06-11
委員會發文2026-06-18
案由
本院委員王正旭等17人,為配合中華民國刑法修正第八十條追訴權時效規定,使新舊法適用明確化,爰擬具「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第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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