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93930000

「國民體育法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審查完畢
最新進度
2026-06-05
立法進度
提案
一讀付委
委員會審查
黨團協商
二讀
三讀
公布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修正國民體育法第二條及第三條,將本法所定中央主管機關由教育部調整為運動部,並配合修正體育團體相關定義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使法制與運動部升格後的組織現況一致。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釐清運動政策、體育團體輔導與運動專業人員管理的主管權責,避免行政機關權責認定不明,對主管機關與受監督的體育團體都較明確。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運動主管機關、體育團體及運動專業人員。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二條、第三條將中央主管機關由教育部調整為運動部,並配合修正體育團體相關定義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體育署已升格運動部,國民體育法仍以教育部為主管機關與組織法制不符,修正可確立運動部法定權責;疑慮:屬名稱與權責對接的技術性修正,主要關注是否與其他法規全面同步、避免遺漏。
政治雷達小叮嚀
多個委員版本都在處理主管機關更名,可一併比較各版附帶修正的範圍。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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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國民體育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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