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草案擬修正保險法第146-10條及第168條,旨在補強保險業對大額交易之揭露及申報規定,避免監管漏洞;擬比照金融控股公司法規範保險業與同一人、關係人或關係企業之交易行為。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保險客戶及投資人,確保其權益並提升金融透明度;解決現行法規對保險業監管不足的問題。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保險法第146-10條及第168條,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加強監管保險業交易行為,保護客戶及投資人權益;疑慮:可能增加保險業者成本及行政負擔,影響產業競爭力。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