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草案擬修正圖書館法第七條、第十五條及第十八條條文,主要目的是為了保障著作人及出版者權利,鼓勵創作,並建立補償酬金制度,以平衡知識推廣與創作獎勵。草案提出政府給付送存費用之義務,並擬補償出版品因公眾無償借閱所生之收益減損。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著作人及出版者,保障其權利並鼓勵創作,同時解決出版品因無償借閱所生之收益減損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著作人、出版者、國家圖書館及立法院國會圖書館。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圖書館法第七條、第十五條及第十八條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保障著作人及出版者權利,鼓勵創作,建立補償酬金制度;疑慮:政府財政負擔增加,行政作業複雜,可能影響圖書館運作效率。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此草案時,應注意平衡知識推廣與創作獎勵的關係。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