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服務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就業服務法第五條,將薪資揭露門檻從四萬元調整為基本薪資的1.75倍,以強化就業市場薪資透明度,保障求職者知情權。此修正旨在回應勞動市場變化,確保法條能即時反映社會期待。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求職者更好地了解職缺薪資資訊,避免資訊不對稱和誤導,維護勞工權益。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就業服務法第五條,將薪資揭露門檻從四萬元調整為基本薪資的1.75倍。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勞動條件合理揭露,促進薪資公開透明,保障求職者知情權;疑慮:可能增加企業負擔,影響中小企業經營。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平衡勞動市場需求與企業經營成本。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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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6-01-02,2026-01-0
交付審查2026-01-02,2026-01-0
案由
本院委員鄭正鈐等16人,有鑑於現行就業服務法自民國108年修法以來,基本工資及初任人員平均薪資均已顯著提升,四萬元門檻已不足以涵蓋大部分初任職缺,為強化就業市場之薪資透明度,保障求職人知情權,爰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將薪資揭露門檻調整為基本薪資之一點七五倍,以確保就業市場資訊透明,維護勞工權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就業服務法薪資揭露門檻民國108年訂定後,以「經常性薪資未達新臺幣四萬元」作為揭露門檻,但近年基本工資逐步上調,且初任人員平均薪資亦持續提高,四萬元門檻已不足以涵蓋多數初任職缺。
二、勞動市場變化快速,薪資揭露標準應隨經濟與工資水準調整,為使法條能即時回應社會期待,強化勞動條件合理揭露,爰提案修正本法將門檻調整為基本薪資之一點七五倍,預估可涵蓋約九成初任人員的職缺,以避免資訊不對稱,促進薪資公開透明,減少誤導或低估薪資情況,保障求職者知情權。
提案人
連署人(15)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就業服務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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