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80960000

「國民體育法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審查完畢
最新進度
2026-06-05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修正國民體育法第二條及第三條,純為配合教育部體育署升格為運動部,將法定主管機關由教育部調整為運動部。屬組織變動的名稱配合修正。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使國民體育法的主管機關規定與運動部新組織一致,避免法令名稱與實際權責機關脫節。
主要影響對象
運動部、各體育團體與運動領域從業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第二條、第三條:主管機關由教育部改為運動部。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配合運動部成立的必要法令調整、屬例行性修正;疑慮:較少實質爭議,主要在於與其他版本如何併案處理。
政治雷達小叮嚀
同會期另有版本同時處理性別比例(如第二條及第三十九條版本),併案審查時可注意整合範圍。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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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026-01-02,2026-01-0
交付審查2026-01-02,2026-01-0
委員會審查2026-05-28
委員會發文2026-06-05

案由

本院委員葛如鈞、廖偉翔、林沛祥、洪孟楷等16人,有鑑於教育部體育署已升格為運動部,為配合中央行政機關組織變動,爰擬具「國民體育法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將主管機關由教育部調整為運動部。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配合運動部成立,修正本法主管機關。(修正條文第二條及第三條)

提案人

連署人(12)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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