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78080000

「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審查完畢
最新進度
2026-06-18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擬修正《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條條文,延長未成年性侵害或猥褻受害者的追訴期,改為自被害人成年之日起算,以保障受害者的權益。現行規定可能使加害人因時間經過而逃避責任,受害者權益受損。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遭受性侵害或猥褻的未成年受害者,保障他們在成年後仍能追訴加害人,解決他們的權益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遭受性侵害或猥褻的未成年受害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條條文,變更追訴期的起算點。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延長追訴期保障受害者權益;疑慮:可能增加舉證難度、影響加害者權益。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注意各方意見平衡。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025-12-12,2025-12-1
交付審查2025-12-12,2025-12-1
委員會審查2026-04-13
委員會審查2026-06-11
委員會發文2026-06-18

案由

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7人,未滿十八歲之兒少遭受性侵害或猥褻時,常因年幼不諳性自主知識或受制於權勢關係,致未能即時提告。多數受害人至成年後方能正確認知並追訴,但往往因追訴期已過而失其權益。為確保加害人不因時間經過而免責,並保障受害兒少之訴追權,爰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明定追訴期自被害人成年之日起算。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6)

相關文件

關係文書PDF下載 ›關係文書DOC下載 ›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中華民國刑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

「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及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五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十五條之二、第三百十九條之一及第三百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