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修正天然氣事業法,規範公用天然氣事業每年九月公布下年度維修計畫,並提前三個月通知用戶,以保障民眾及企業使用天然氣權益。草案也擬針對拒絕供氣或未依規定公布維修計畫的事業增訂罰則。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使用天然氣的民眾及企業,避免因臨時停止供氣造成的不便和損失。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公用天然氣事業、民眾及企業用戶。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第三十七條、第五十八條之一及第六十二條條文,規範公用天然氣事業公布維修計畫和通知用戶的義務,以及違反規定時的罰則。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保障民眾及企業使用天然氣權益,避免不便和損失;疑慮:增訂罰則可能增加事業成本,轉嫁給用戶。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注意草案對公用天然氣事業和用戶權益的平衡。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