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及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草案擬修正《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及第四十六條條文,旨在協助青年人及原住民族人就業,解決就業困境。草案提出給予就業獎勵之法源依據,並強化促進就業措施。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青年人及原住民族人解決就業問題,提升就業環境。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二十四條,增訂給予就業獎勵之法源依據;修正第四十六條,增訂中央主管機關應會商原住民族委員會,保障原住民族就業規定。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協助青年人及原住民族人就業,解決就業困境;疑慮:可能限制外國人聘僱範圍,影響產業需求。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應注意各界對草案實施成效的期待與可能挑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5-12-12,2025-12-1
交付審查2025-12-12,2025-12-1
案由
本院委員盧縣一等17人,為因應社會少子化問題,協助青年人及原住民族人就業困境,爰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及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2013年WHO宣布青年年齡段為十五至二十四歲,也是聯合國統計青年活動之官方定義。鑑於初出社會青年及原住民就業問題日益嚴重(且《勞動基準法》第四十四條:十五歲者僅為童工),因此為提昇青年及原住民族人就業環境,政府應針對十五至二十四歲及原住民族群強化促進就業,給予就業獎勵之法源依據。(修正條文第二十四條)
二、修訂本條第二項但書,中央主管機關規範外國人聘僱範圍時,應適度限制外國人在特定領域與原住民族人工作機會間可能產生之競爭問題,中央主管機關於核准前項各款工作類別聘僱時,應會商原住民族委員會,就特定工作類別研訂保障原住民族就業規定。(修正條文第四十六條)
提案人
連署人(16)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就業服務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