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草案旨在修正《就業服務法》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強化對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有工作能力者的就業支持,協助其重返勞動市場。草案希望通過公共就業服務、就業能力培力及配套支持,促進就業及防止代間貧窮。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有工作能力者,增加其就業機會與穩定度,解決其就業困境。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有工作能力者,以及相關就業服務機構。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就業服務法》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新增對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有工作能力者的就業支持措施。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對弱勢群體的就業支持,落實政府扶助弱勢的責任;疑慮:增加政府財政負擔,可能造成就業服務體系的效率問題。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過程中需關注草案實施的具體成效與可能挑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