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第11屆第4會期第10次會議報告事項第178案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司法院組織法第十七條及第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院會所作之決定提出復議。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此草案擬對台灣民眾黨黨團提出的「司法院組織法第十七條及第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院會決定提出復議,爭議點在於是否應重新審議該修正草案。復議的目的是為了重新檢視原先的決定。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復議,能幫助到關注司法院組織法修正的民眾和議員,解決是否重新審議該修正草案的爭議。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司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的審議結果,以及相關的權責機關。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民進黨黨團認為有必要重新審議該修正草案;疑慮:台灣民眾黨黨團可能認為原先的決定合理,不需復議。
政治雷達小叮嚀
須關注各黨團的意見動向,以及復議結果對未來司法院組織法修正的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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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5-12-12,2025-12-1
案由
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4會期第10次會議報告事項第178案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司法院組織法第十七條及第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院會所作之決定提出復議。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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