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71180000

「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5-11-18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草案擬修正「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增訂「通學友善區」規範,強化主管機關改善責任及罰則,以提升行人與學童通行安全。草案希望解決校園周邊通學安全設施與區域規劃不足的問題,降低交通事故風險。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學童、行人等弱勢交通參與者,解決通學安全問題,減少交通事故發生。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學校周邊的學童、行人及駕駛人。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部分條文,增訂「通學友善區」規範,強化主管機關改善責任及罰則;統一修正行經公告之通學友善區之汽機車時速應為30公里以下。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增訂「通學友善區」規範,提升學童通行安全;疑慮:實施範圍過大,經費難以負擔,執法成效待觀察。
政治雷達小叮嚀
修法實施後,相關單位應積極推動改善計畫並落實執行,以達成預期成效。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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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交通兩委員會)2025-11-14,2025-11-1
交付審查2025-11-14,2025-11-1

案由

本院委員邱若華、林沛祥、廖偉翔等17人,鑒於近年國內行人交通事故頻仍,尤其學童上下學期間更為高風險時段。現行制度對於校園周邊通學安全設施與區域規劃仍有不足,導致交通衝突及安全死角問題持續存在。為提升行人與學童通行安全,落實友善學生之通學環境,修正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增列「通學友善區」之規範,並強化主管機關改善責任及罰則,俾利健全學生通學安全制度,爰擬具「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根據交通部統計,近年兒少交通事故多發生於校園周邊,主要肇因為人行設施不足、車流與人流混雜,顯示現行法制對通學動線保障尚有缺漏。
二、本次修法增訂「通學友善區」,要求於學校周邊公告並規劃,並得採取降速、徒步區或接送優先區等措施,以優先保障學童通學安全。
三、現行6都辦理中共30所學校的校園圍牆周圍及校園向外延伸150公尺內主要的通學路線的調查,發現雙北地區的學校周圍大多是速限30公里,然中南部之學校卻多無無速限標誌,有學校外道路雖有標誌,速限卻高達60公里,顯見缺乏一致性規範,爰統一修正行經公告之通學友善區之汽機車時速應為30公里以下。
四、對於既有行人交通安全設施,修法亦要求主管機關應擬訂分年分期改善計畫,並每年公布執行情形,同時提高未依期限改善或拆除之罰鍰金額,以提升執法效果。
五、透過本次修法,可逐步建構安全、無障礙、友善之行人與通學環境,減少交通事故發生,並回應社會對行人安全保障之高度期待。

提案人

連署人(14)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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