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26650000

「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4-04-09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為「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草案」新立法,主張以人為本,系統化建設、改善與維護行人交通安全設施。目標在建構連續、安全且符合通用設計的無礙通行空間,並落實改善計畫的管理與考核機制。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為行人通行空間設置與改善建立專法依據,整合各機關作為,提升行人尤其弱勢族群的通行安全。
主要影響對象
所有行人(含身障、長者、孩童等族群)、道路主管與工程機關及地方政府。
修正了哪些條文
屬新制定條例草案,明定行人交通安全設施的建設、改善、維護、通用設計及計畫管理考核等規範,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現行交通空間缺乏以人為本與系統化策略、行人通行權長期未受優先考量、應立專法整合改善;疑慮:跨機關協調與權責劃分、經費與工程量能、與既有法規的整合及考核機制是否落實。
政治雷達小叮嚀
新立專法常牽涉跨部會權責與經費分工,建議留意主管機關與既有法規的銜接。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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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交通兩委員會)2024-04-09
交付審查2024-04-09

案由

本院委員林月琴、沈伯洋等17人,鑒於我國都市計畫、道路交通空間設計、交通事故傷害防制及安全管理機制之政策邏輯,缺乏以人為本之精神與系統化策略,導致長期以來相關交通設施設備之設置,在空間與資源有限的條件下,未能優先考量行人通行之權利,且各機關單位於建設改善時,亦經常缺乏協調整合作為,致使行人無法擁有完整、安全、連續之無礙通行空間。為建設、改善及維護行人交通安全設施,營造以人為本之安全用路環境,建構行人動線連續性及符合通用性設計之無礙通行空間,保障所有族群之通行使用需求與權利,並落實改善計劃管理及考核機制。爰擬具「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5)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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