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修正《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條條文,延長兒少性侵或猥褻案件的追訴權時效期間,使被害人在成年後仍能追究加害者刑事責任。現行追訴權時效期間可能限制被害人權益,草案希望解決此問題。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遭受性侵或猥褻的兒少被害人,使他們在成年後仍能追究加害者刑事責任,解決他們可能面臨的困境。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遭受性侵或猥褻的兒少被害人及其加害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條條文,增訂第三項,明定未成年人為特定性侵害犯罪之被害人時,其成年前所經過之期間,不計入追訴權時效期間。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延長追訴權時效期間保障兒少被害人權益;疑慮:可能增加被告權益受損風險、司法資源負擔加重。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注意草案對各方權益的影響,確保修法符合正義與公平原則。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