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六條之一條文,重點在於協助青年就業,特別是初次求職的青年,提供津貼以度過就業空窗期。目的是降低青年高失業率,協助其順利進入職場。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青年就業者,特別是15至29歲初次求職者,解決就業難題、縮短就業時間。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青年就業者,特別是15至29歲初次求職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六條之一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協助青年就業、降低失業率;疑慮:增加政府財政負擔、補助效果存疑。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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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5-10-14
交付審查2025-10-14
案由
本院委員郭國文、林俊憲等19人,有鑑於青年是國家的未來,是改變台灣社會的重要力量,政府應致力於協助其成長,15至29歲青年初次求職之背景多為剛離開校園,欠缺社會經驗,求職過程較一般人困難,失業率長期高於全國平均。以113年為例,全國平均失業率為3.38%,青年則高達7.92%。為輔導青年就業,並協助其度過踏出校門後的空窗期與煎熬期,政府應將青年列為重點協助對象,並常態化提供初次求職津貼,爰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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