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修正《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條條文,延長對未成年人性侵害犯罪的追訴時效,改為自被害人成年之日起算,以確保受害兒少權益。目的是解決被害人在犯罪時因年幼或心理創傷,無法及時尋求法律救濟的問題。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曾遭性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使他們在成年後仍能尋求法律救濟,實現正義。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條條文,變更追訴時效的起算點。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延長追訴時效有助於保障受害兒少權益;疑慮:可能增加司法機關負擔、可能影響被告權益。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平衡司法效率與被害人權益的保障。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