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偉翔等十六位委員提案修正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鑑於兒虐致死案件受關注,主張對未滿七歲兒童施以凌虐致死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致重傷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加重刑責並提升嚇阻效果。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將對虐待低齡幼童致死或致重傷者提高法定刑度,目的在強化兒少保護與嚇阻。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兒少保護政策、司法量刑實務、潛在施虐者及兒少權益相關各界。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二百八十六條,新增對未滿七歲兒童施虐致死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致重傷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加重規定;確切項次文字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兒少保護、加重虐童刑責、發揮嚇阻作用;疑慮:加重刑度(含死刑)的嚇阻實效、與刑罰體系比例原則、量刑與認定的彈性。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刑度調整案常引發比例原則討論,建議留意司法及法務部門意見。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