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案修正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凌虐兒少罪,將基本刑度加重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針對凌虐未滿七歲幼童致死者,參考強盜致死規定加重最高刑度至死刑或無期徒刑。提案引用衛福部統計指兒虐通報與致死人數逐年上升。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提案方認為可強化對兒少身心健康與生命安全的保護,並對凌虐幼童的犯行產生更強嚇阻效果。
主要影響對象
受虐兒少及其家庭、潛在施虐者、司法與兒少保護體系。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一項加重凌虐兒少基本刑度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修正第五項對未滿七歲幼童凌虐致死者加重至死刑或無期徒刑。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兒虐案件嚴重且現行刑度嚇阻不足,加重刑責可保障幼童生命;疑慮:加重刑度乃至增列死刑的嚇阻效果存有爭議,且涉及死刑政策與整體刑罰體系一致性問題。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多部委員版本同時修第二百八十六條,可比對各版刑度級距差異再了解整體方向。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