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就業服務法》第52條,將條文中「外籍勞工」用語修正為「移工」。提案理由為參照國際勞工組織定義與聯合國公約用語,採用較中立友善的詞彙。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更新就業服務法相關條文用語為「移工」,主張更客觀描述跨國工作者並呼應平等原則。
主要影響對象
移工、雇主、勞動主管機關與就業服務相關業務。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就業服務法》第52條,將「外籍勞工」用語改為「移工」。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以「移工」取代「外籍勞工」更中立友善、符合國際用語;疑慮:純屬名詞修正,須注意各法規用語一致性,及對實際勞動權益保障的實質影響。
政治雷達小叮嚀
用語修正常需跨法規一併處理,可觀察是否與其他勞動法規同步更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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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5-05-23,2025-05-2
交付審查2025-05-23,2025-05-2
案由
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7人,有鑑於我國近年來積極推動外國勞工政策,為消弭社會對「外籍勞工」一詞可能存在的敏感性與刻板印象,並參照國際勞工組織對該群體之定義,以及聯合國相關公約以「移工」更客觀描述其跨國移動尋求工作之特性,故將原法律用詞改為更友善與中立詞彙。爰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將法條中之「外籍勞工」用語修正為「移工」,以維護政府保障移工勞動權益,並落實憲法所保障之平等原則。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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