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這項草案要修正《保險法》第167條之1,放寬運動員購買海外保險商品的限制。提案者指我國運動保險市場規模不足,現行法限制購買海外保單,使各層級運動員即使有需求也難以投保,盼在政府把關下增加選擇。草案說明(explain)未附條文細節。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學生及職業等各層級運動員可望在政府把關下,有更多機會選購符合需求的海外運動保險,為職業生涯做風險管理。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各層級運動員、保險業者與金融保險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167條之1,放寬向境外保險業投保(購買海外保險商品)相關限制,具體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補足國內運動保險商品不足、保障運動員風險管理需求;疑慮:海外保單的監理、消費者保護與理賠爭議處理如何確保,各有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放寬之餘的把關與理賠保障如何設計是關鍵,可追蹤後續條文版本。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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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2025-05-16,2025-05-2
交付審查2025-05-16,2025-05-2
案由
本院委員陳培瑜、吳思瑤、沈伯洋、蘇巧慧等16人,鑒於我國運動產業市場規模不足,使保險市場無法如歐美等運動先進國家,可提供各式符合運動員需求的保險商品,是故無論是UCAA針對高階學生運動員所設計的保單,或是在國外職業聯賽的運動員保險,都因為現行保險法對於海外保險商品購買之限制,使各層級運動員處於即便有需求也無法購買之困境。緣運動部成立之際,國家對運動員的支持,不應只存在於國家隊比賽期間,無論是一般聯賽賽季或是學生運動員階段,如能透過政府之有效把關,讓各階段運動員能有更多機會尋找合適的保險商品,為職業生涯做風險管理,必能讓更多優秀選手能在運動產業繼續發光發熱,爰擬具「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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