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23930000

「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5-05-22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這項草案要修正《中華民國刑法》,回應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對死刑的限縮,參酌國際「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作法,讓法院在宣告無期徒刑時,得依個案明確宣告不得假釋。提案者認為現行無期徒刑因假釋而被空洞化。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法院在死刑適用受限的情況下,多了一項可宣告「不得假釋無期徒刑」的量刑選項,提案者期待回應社會對公平正義與重大犯罪處置的期待。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重大犯罪被告與受刑人、法院量刑實務及矯正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提案說明聚焦增訂「無期徒刑得宣告不得假釋」的機制,惟具體修正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填補死刑限縮後的量刑空缺,回應社會對重大犯罪的處置期待;疑慮:完全剝奪假釋可能涉及更生機會與人權、比例原則爭議,亦有監所管理負擔的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牽涉憲法法庭判決與刑事政策,建議對照憲判字第8號內容一起理解。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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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025-05-09,2025-05-1
交付審查2025-05-09,2025-05-1
委員會審查2025-05-22

案由

本院委員許宇甄、吳宗憲等18人,憲法法庭於113年9月20日作成憲判字第8號判決,藉由設定「犯罪情節屬最嚴重」及「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要求」等條件,實務上大幅限縮法院依法宣告死刑之可能;在另一方面,在死刑適用日益嚴格的同時,作為死刑替代刑罰手段之「無期徒刑」卻於我國實務執行流於形式,據統計,自102年至111年間,已有657名無期徒刑受刑人獲准假釋,平均服刑期間僅17.9年,導致無期徒刑制度空洞化,亦難以回應社會對公平正義的期待;爰此,參酌國際「終身監禁不得假釋(life sentence without parole)」作法,賦予法院在宣告無期徒刑時,得依個案情節,明確宣告不得假釋,爰擬具「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6)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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