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修正國家機密保護法第14條,要求中央政府指定或設立權責機關建立統合性的「安全許可機制」(security clearance),對政務官、公務人員、情報人員執行職務間進行適格性審查。提案理由為現行查核多在任用前、缺乏在職期間跨部會統合,曾發生洩密國安事件。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建立跨機關一致的在職安全查核標準,降低機敏資訊外洩風險,並比照美日制度,提案稱有助國際情報與供應鏈合作。
主要影響對象
政務官、公務人員、情報人員,及涉及接觸國家機密的相關企業與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14條,課予中央政府建立統合性安全許可機制,並就具機密存取權者執行職務期間的適格性審查作出規範。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國安資訊保護、補足在職期間查核空白、接軌國際提升合作信任;疑慮:擴大安全查核對象與在職審查恐影響受查人隱私與權益,審查標準、救濟與監督機制須明確。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涉及在職安全查核的範圍與救濟設計,可留意後續委員會就隱私與正當程序的審查討論。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