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就業服務法第52條,提案理由為「外勞」一詞在社會使用上漸帶貶意與歧視意味,主張改以更友善、中立的用詞替代。原文未附逐條對照。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調整法律用語以更友善、中立指稱移工,回應外籍移工對產業與社福的貢獻並減少標籤化。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外籍移工及相關雇主、仲介與行政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就業服務法第52條相關用詞,以更友善中立的詞彙替代現行指稱,原文未附逐條說明,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去除貶意用語、採友善中立詞彙、回應移工貢獻;疑慮:用詞修正是否流於形式、應否同步處理移工實質權益。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案屬用語正名性質,建議與同提案人就政府採購法第98條的相似修正併同檢視。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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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5-04-18,2025-04-2
交付審查2025-04-18,2025-04-2
案由
本院委員羅智強、廖偉翔、謝龍介等17人,鑑於現行82.5萬位外籍移工對我國產業與社會福利有巨大貢獻,然隨著社會刻板印象的強化,「外勞」在台灣經常和負面新聞掛鉤,逐漸成為帶有貶意、歧視意味的指稱,現法律用詞應以更具友善與中立詞彙代之,爰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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