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案修正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第五項,對凌虐未滿六歲之人致死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致重傷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提案引用衛福部統計指未滿六歲受虐人數增幅達27.8%,認為幼童自保能力有限需加重刑期。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提案方認為可加重對凌虐未滿六歲幼童致死、致重傷犯行的刑度,擴大保障兒少生命。
主要影響對象
受虐幼童及其家庭、潛在施虐者、司法與兒少保護體系。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二百八十六條第五項,對未滿六歲之人致死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致重傷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未滿六歲幼童不善求救、受虐風險高,應加重刑期發揮威嚇;疑慮:死刑增列的嚇阻效果與政策爭議仍待討論,各版年齡門檻不一需整合。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此案門檻為未滿六歲,與未滿七歲版本並存,可比對保護年齡範圍差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