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變遷因應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由林思銘、鄭正鈐、黃健豪等18位委員提出,擬修正氣候變遷因應法第五條,把現行的「非核」用字改為「零碳」。理由是國際趨勢將核電視為低碳能源、淨零碳排已成共識,盼能源手段更彈性多元。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支持者主張可把目標從非核家園調整為零碳家園,保留核能作為減碳選項並因應氣候危機。
主要影響對象
全體民眾、能源與電力產業、環保與反核團體及能源政策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氣候變遷因應法第五條,將條文中的「非核」用字修正為「零碳」,其餘減碳目標架構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核電屬低碳能源、有助淨零並順應國際趨勢;疑慮:核廢與核安風險未解、非核家園屬既有政策共識,變更宜經充分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案與同會期廖偉翔版(改為「低碳家園」)用語不同但方向相近,建議比對各版本差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財政、內政、交通、教育及文化六委員會)2025-04-18,2025-04-2
交付審查2025-04-18,2025-04-2
案由
本院委員林思銘、鄭正鈐、黃健豪等18人,國際趨勢將核電作為一種「低碳能源」,全球暖化氣候變遷、能源需求以及空氣汙染對國人健康造成危害,有鑑於淨零碳排已成全球共識,惟我國現行法規卻將其排除在外,我國應以科學、永續、健康角度重新審慎評估能源問題,因應日漸升高之氣候危機,爰擬具「氣候變遷因應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擬將「非核」用字修正為「零碳」,邁向永續發展。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為順應國際減碳潮流趨勢,我國應具備更彈性、多元的能源手段,面對未來淨零碳排目標,邁向永續發展,是以將本法目標從「非核」家園改為「零碳」家園,以應對氣候變遷下的各項挑戰。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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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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