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03300000

「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及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審查完畢
最新進度
2025-06-16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修正《刑法》第271條、第286條,針對凌虐未滿七歲幼童的犯罪加重刑責。提案引用兒童權利公約、衛福部受虐統計及社會關注的虐童致死案連署,主張對手段兇殘的虐童致死者增訂得處死刑等加重規定。
能幫助到什麼
提案方認為若通過可提高對嚴重虐童行為的嚇阻力,強化兒少生命安全保障。
主要影響對象
虐童犯罪被告、司法量刑實務及兒少保護相關人士。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271條(殺人罪)與第286條(妨害幼童發育、凌虐罪)的刑度,朝向對凌虐未滿七歲之人致重傷或死亡者加重其刑(含得處死刑)方向;具體文字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虐童致死頻傳、現行刑責嚇阻不足,應加重至死刑;疑慮:死刑嚇阻效果在學理上仍有爭論,且涉及廢死與量刑比例等不同立場。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刑度修正常涉及量刑體系一致性,可一併留意法務部與司法實務界的意見。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025-04-25,2025-04-2
交付審查2025-04-25,2025-04-2
委員會審查2025-05-22
委員會審查2025-06-04
委員會發文2025-06-16

案由

本院委員張智倫、洪孟楷、游顥等17人,鑒於近年來我國對於未滿七歲之人,凌虐犯罪案件頻傳,尤其是幼兒或是兒童尚未具任何自主能力,於遭到不當凌虐時,若無法及時發覺,恐導致重傷或死亡,惟目前我國刑法針對凌虐未滿七歲之人犯罪所定之刑責,雖已修法加重其刑,但仍持續發生令人無法挽回之憾事;因此,現行法規針對手段兇殘且毫無反省之凌虐犯罪者,其嚇阻力顯有不足之處。為確實保障兒少生命安全,實有加重其刑至死刑之必要,爰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及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參照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西元一九九○年九月二日生效)第十九條第一項所定:「簽約國應採取一切立法、行政、社會與教育措施,防止兒童……遭受身心脅迫、傷害或虐待、遺棄或疏忽之對待以及包括性強暴之不當待遇或剝削」之意旨,以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二十四條第一項:「每一兒童應有權享受家庭、社會和國家為其未成年地位給予的必要保護措施……」等規定。綜觀上述公約內容,我國政府理應窮盡一切措施,竭力避免兒少陷於生命安危之境。
二、依據衛生福利部統計資料顯示,112年兒童及少年保護個案人數計12,646人,受虐兒少性別以女性6,997人(占55.3%)較多,受虐兒少年齡則以「12-未滿15歲」3,165人(占25%)為最多,其次為「15-未滿18歲」2,470人(占19.5%),另未滿6歲之受虐兒少亦有2,868人(占22.7%)。
三、鑒於112年12月兒福聯盟受養1歲男童剴剴遭保母虐死案,114年2月20日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議發起「虐童致殘者,加重刑責至無期徒刑;虐童致死者,判處無期徒刑、死刑。任何虐童性侵案件,皆不得假釋。」之連署,其附議人數已達13萬4千多人,為保障兒童身心安全,原提案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增加虐童者之刑責。

提案人

連署人(14)

相關文件

關係文書PDF下載 ›關係文書DOC下載 ›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下載 ›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下載 ›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下載 ›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中華民國刑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

「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及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五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十五條之二、第三百十九條之一及第三百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