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草案擬修正國民體育法第二十二條,旨在建立運動員生涯和職涯輔導機制,協助運動員在退役或轉職時提供輔導。草案提出設立中央主管機關領導的運動員生涯和職涯輔導中心,以完善對運動員的職涯輔導。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運動員在退役後順利轉職或發展新職涯,解決其就業問題。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國民體育法第二十二條,設立運動員生涯和職涯輔導中心。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運動員需要完善的職涯輔導機制;疑慮:設立輔導中心的行政成本和實際成效。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