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二條,與政府採購法修正同步,將條文中「外籍勞工」用語更名為「移工」,以配合內政部居留證居留事由的變更。目的在於回應社會對移工的尊重,避免標籤化或汙名化。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就業服務法用語與內政部政策及社會慣用語一致,有助於減少對移工的標籤化。對移工群體具象徵性尊重意義。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在台移工、聘僱雇主與仲介,以及勞動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五十二條,將條文中「外籍勞工」用語更名為「移工」。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用語中立化可避免汙名、展現對移工的尊重;疑慮:部分意見認為更名為象徵性措施,應同步關注移工實質工作權益。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與政府採購法更名案性質相近,可留意是否整批審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5-03-21,2025-03-2
交付審查2025-03-21,2025-03-2
案由
本院委員林倩綺、蘇清泉、謝龍介、廖偉翔等25人,為了回應社會以及對移工的支持與尊重,並配合內政部將外僑居留證上的居留事由,由「外籍勞工」更名為較中立的「移工」,以避免移工們被標籤化、汙名化,爰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21)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就業服務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