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防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配合農業部組織改造,修正民防法第四條中的機關名稱,使法條與現行組織架構相符。屬於名稱對應的技術性修正。
能幫助到什麼
讓民防法所列機關名稱與現行組織一致,便於民防業務分工與機關援用。
主要影響對象
涉及民防業務之相關主管機關及執行人員。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配合組織改造更新名稱以維持法規一致;疑慮:公開資料未見明顯反對論點,焦點在名稱對應正確性。
政治雷達小叮嚀
名稱對應案重點在比對是否漏改或錯置,可整批一起看。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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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2025-01-03,2025-01-0
交付審查2025-01-03,2025-01-0
案由
本院委員謝衣鳯、羅廷瑋等16人,根據農業部組織改造,爰擬具「民防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修正機關名稱。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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