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農業部組織改造,修正民防法第四條中的機關名稱,使法條與現行組織架構相符。屬於名稱對應的技術性修正。
能幫助到什麼
讓民防法所列機關名稱與現行組織一致,便於民防業務分工與機關援用。
主要影響對象
涉及民防業務之相關主管機關及執行人員。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配合組織改造更新名稱以維持法規一致;疑慮:公開資料未見明顯反對論點,焦點在名稱對應正確性。
政治雷達小叮嚀
名稱對應案重點在比對是否漏改或錯置,可整批一起看。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