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刑法第二百十二條,針對偽造、變造汽車車牌等「特種文書」的犯行提高罰金。提案指出今年查獲使用偽造號牌違規逾千件,希望以加重罰金達到嚇阻效果。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提案方認為可提高偽造變造車牌的違法成本,有助遏止假車牌、維護車牌管理與交通治安。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偽造變造車牌的行為人、交通與監理稽查機關及一般用路人。
修正了哪些條文
提案說明未附具體條文對照,僅敘明修正刑法第二百十二條提高罰金,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假車牌案件增加且危害交通治安,提高罰金可強化嚇阻;疑慮:單以提高罰金是否足以遏止、與整體刑度衡平如何,仍待討論(原文未列詳細條文比較)。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說明欄較簡略,具體提高幅度與新舊罰則差異建議查閱議案原文。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排入院會 (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2024-12-27,2024-12-3
退回程序委員會2024-12-27,2024-12-3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025-01-03,2025-01-0
交付審查2025-01-03,2025-01-0
本院委員羅明才、廖偉翔等21人,鑑於假車牌案件急遽增加,今年迄今已查獲使用偽造號牌違規計1,012件,不僅嚴重影響車牌管理,亦嚴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及社會治安。「汽車車牌」為特許證的一種,屬於刑法上「特種文書」,為能更有效遏止偽造或變造車牌之犯行,爰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提高罰金,以達嚇阻。是否有當?敬請公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