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新住民發展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由葉元之等委員提案制定《內政部新住民發展署組織法》,配合113年7月16日三讀通過的《新住民基本法》設置新住民事務專責中央三級行政機關。提案目的是統籌新住民的語言訓練、文化適應、人身安全、教育、就業、醫療等多元服務。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能有助於新住民及其家庭在語言、文化適應、人身安全、教育、就業與醫療等面向獲得專責機關的整合服務。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在台新住民及其家庭、內政部組織體系,以及承辦新住民服務的單位。
修正了哪些條文
本案為組織法草案,依《新住民基本法》設置新住民發展署,明定其職掌與組織架構(具體條文詳見原文)。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落實新住民基本法、設專責機關提供多元服務、促進多元文化與減少歧視;疑慮:新設機關可能引發員額、預算與行政效率的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多件新住民署組織法版本並存,可留意各版本職掌與員額設計的差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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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2024-12-27,2024-12-3
退回程序委員會2024-12-27,2024-12-3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2025-01-03,2025-01-0
交付審查2025-01-03,2025-01-0
委員會審查2025-06-19
委員會審查2025-06-30
委員會發文2025-07-01
案由
本院委員葉元之、蘇清泉、廖偉翔等21人,鑑於新住民人數逐年增加,並為因應新住民基本法於113年7月16日經本院三讀通過,其中規定內政部應設置新住民事務專責中央三級行政機關,以統籌新住民相關事務,並提供語言訓練、文化適應、人身安全保護、教育、就業、醫療、文化傳遞及多元服務等,爰擬具「內政部新住民發展署組織法草案」,以有效保障新住民權益,促進其融入台灣社會,倡導多元文化,減少歧視與偏見,提升生活品質,進而建構更友善之多元文化社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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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內政部新住民發展署組織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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