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新住民發展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由張智倫等委員提案制定《內政部新住民發展署組織法》,依113年7月16日三讀通過的《新住民基本法》第4條設置新住民事務專責中央三級行政機關。提案目的是統籌新住民就學、就業、培力、關懷協助及多元服務等事宜。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能有助於新住民及其家庭在就學、就業、培力、關懷與多元服務上獲得專責機關協助。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在台新住民及其家庭、內政部組織體系,以及承辦新住民服務的單位。
修正了哪些條文
本案為組織法草案,依《新住民基本法》第4條設置新住民發展署,明定其職掌與組織架構(具體條文詳見原文)。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落實新住民基本法、設專責機關統籌多元服務;疑慮:新設機關可能引發員額、預算與行政效率的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組織法草案可留意機關職掌範圍與員額編制的合理性。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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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2024-11-29
交付審查2024-11-29
委員會審查2025-06-19
委員會審查2025-06-30
委員會發文2025-07-01
案由
本院委員張智倫、林沛祥、廖偉翔等17人,鑒於新住民基本法於113年7月16日經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三讀通過,本法制定重點包括,內政部應設置新住民事務專責中央三級行政機關,以統籌規劃、研究、諮詢、協調、推動、促進新住民就學、就業、培力、關懷協助及多元服務的相關事宜,依據該法第四條,爰擬具「內政部新住民發展署組織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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