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發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由萬美玲等16位委員提出,配合「運動發展部」成立,主張設置「全民運動署」。理由是全球運動風氣興盛、我國運動人口增加,設專責署可促進全齡國民參與運動、養成規律運動習慣,並及早培育競技人才。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全民運動推廣可獲專責署級機關承辦,理論上有助提升全齡運動參與並及早發掘競技人才。
主要影響對象
全齡民眾、潛在競技運動人才、全民運動推廣單位及未來運動發展部人員。
修正了哪些條文
屬署的組織法草案,新訂全民運動署之設立、職掌與員額等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專責推動全民運動、兼顧健康與選才;疑慮:增設署級機關擴大組織,且多版本全民運動署設計須整合。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與陳培瑜版全民運動署為不同版本,可比對業務核心與適應體育是否納入。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2024-11-15,2024-11-1
交付審查2024-11-15,2024-11-1
委員會審查2024-11-28
委員會發文2024-12-04
案由
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6人,鑒於當前全球運動風氣蔚為風潮,我國運動人口逐步增加,且建立國民良好之運動習慣,可增進國民身體健康,確有必要成立全民運動署,以促進全齡國民參與運動,進而養成我國國民正確之運動觀念及增養規律之運動習慣,亦可即早培育競技運動人才,增加我國競技運動發展潛力,,爰擬具「運動發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5)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運動發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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