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暨運動發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配合行政院規劃增設「體育暨運動發展部」,本案要新設一個「全民運動署」作為其下轄機關,專責推動全民運動、增進國民健康相關業務。屬於配套的組織法草案,定明這個署的職掌與設立依據。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讓全民運動政策有專責機關統籌,從個人、社區、城市到全國分層推廣,理論上有助提升規律運動人口與國民體能。
主要影響對象
全民運動推廣相關公務體系、體育行政人員,以及一般運動參與民眾。
修正了哪些條文
屬新訂組織法草案,主要規範全民運動署的設立目的、職掌、首長與員額等組織事項;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認為設專責署可集中資源、有效推動全民運動政策;疑慮:質疑新增機關是否疊床架屋、增加人事與行政成本。
政治雷達小叮嚀
組織法草案多為機關設立的配套,建議連同運動部整體組織規劃一起對照觀察。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2024-11-29
交付審查2024-11-29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4-12-27,2024-12-3
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4-12-27,2024-12-3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5-01-03,2025-01-0
三讀2025-01-03,2025-01-0
黨團協商2025-01-06
案由
本院委員楊瓊瓔、羅廷瑋等21人,配合行政院增設體育暨運動發展部成立,為落實推動「提倡全民運動,增進國民健康」之核心目標,配合政府運動政策,從個人、社區、城市逐步推廣至全國,提升規律運動人口,增強國民體能及健康,打造健康活力臺灣,有設全民運動署辦理相關業務之必要,爰擬具「體育暨運動發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9)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體育暨運動發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