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暨運動發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羅廷瑋、廖偉翔等16位委員提案,配合「體育暨運動發展部」之成立,制定其下轄「全民運動署」的組織法,以推動全民運動、增進國民健康,從個人、社區、城市逐步推廣至全國。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將設立專責全民運動署,對提升規律運動人口與國民體能提供明確組織依據。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全民運動推廣人員、社區運動團體與一般運動民眾。
修正了哪些條文
原文未附逐條說明,為新設全民運動署之組織法,明定設立宗旨、業務職掌與組織架構,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設專責署有助系統推動全民運動;疑慮:新增機關的成本,以及部會名稱(運動部/體育暨運動發展部)尚未定案。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提醒:留意本系列採「體育暨運動發展部」名稱,與「運動部」系列是不同版本之爭點之一。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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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2024-10-25,2024-10-2
交付審查2024-10-25,2024-10-2
委員會審查2024-11-13
委員會審查2024-11-28
委員會發文2024-12-04
案由
本院委員羅廷瑋、廖偉翔等16人,鑒於配合體育暨運動發展部之成立,為落實推動「提倡全民運動,增進國民健康」之核心目標,配合政府運動政策,從個人、社區、城市逐步推廣至全國,提升規律運動人口,增強國民體能及健康,打造健康活力臺灣,有設全民運動署辦理相關業務之必要,爰擬具「體育暨運動發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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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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