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76940000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審查完畢
最新進度
2025-06-16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修正《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之一,回應少子化問題。參考瑞典「育孫假」制度,擬將公務人員照顧三歲以下孫子女而留職停薪的規定,從現行《留職停薪辦法》提升至法律位階,並放寬申請條件。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祖父母身分的公務人員可較易申請育孫假,協助家庭分擔育兒,提升生育與育兒支持。
主要影響對象
具祖父母身分的公務人員及其家庭、各機關人事單位。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二十八條之一,擬將照顧三足歲以下孫子女的留職停薪規定法制化並放寬條件;具體條文文字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減輕育兒負擔、營造友善生育環境;疑慮:放寬可能影響機關人力調度,政策對生育率的實際效益待評估。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把行政命令提升至法律層級,可留意與現行《留職停薪辦法》要件的對照。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024-11-15,2024-11-1
交付審查2024-11-15,2024-11-1
委員會審查2024-12-05
委員會審查2025-06-05
委員會發文2025-06-16

案由

本院委員翁曉玲、廖偉翔等22人,鑑於我國為超低生育率國家之一,少子化問題嚴重,政府應起帶頭作用,營造良好環境,積極鼓勵生育。故參考瑞典推出祖父母可申請留職停薪之「育孫假」政策,盼減輕家庭育兒負擔,增加公務人員生育的意願。而我國《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雖規定公務人員得「照顧三足歲以下孫子女」惟同款但書亦明定「以該孫子女無法受雙親適當養育或有特殊事由者為限。」嚴格限制祖父母「育孫假」之條件。為使育嬰之家庭衡量最有利之經濟及教養效益,應將祖父母「育孫假」從「辦法」提升至「法律」位階,以利放寬申請條件,同育嬰假之相關規定,爰擬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20)

相關文件

關係文書PDF下載 ›關係文書DOC下載 ›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下載 ›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下載 ›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下載 ›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公務人員任用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

「公務人員任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看解析 ›函,為修正「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看解析 ›報告併案審查委員李彥秀等18人擬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翁曉玲等看解析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